局长应跳出模式思维

首页 > 教育新闻 > 新闻阅读存档/2017-04-11 / 加入收藏 / 阅读 [打印]

    近年来,因区域改革引发的风波不少。时间流逝,判断谁是谁非已不重要,倒是从这一次又一次的风波中吸取教训,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一些教育局长热衷于推广某一种教学模式。但就目前来看,不论原创教学模式还是借鉴别人的教学模式,成功者都限于一个学校或学区,学校性质单一,或小学,或初中,或高中;学校规模不大,“船小好调头”。

    但在县域内,情况就大不一样了。基础教育、学前教育、职业教育不一样,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不一样,县城和乡镇不一样,完小和教学点不一样,在如此多样如此千差万别的地区推行一种教学模式,是一种冒险。

    教育局长是行政领导者,不应代替校长去管理。学校真正的管理者是校长,如果校长不理解局长的意图,或者理解有偏差,他就会表面上应付。突然有一天,教育局宣布要用一种新观念武装头脑,要用一种新方法代替旧经验,每一个人都会不适应,都会抵触,都会消极怠工。这不单是思想问题,而是一种本能的反应。

    教育是人的事业,教育的对象是人,教育者本身也是人。而人,不仅是物质的存在,更是观念系统的存在。除一部分新手教师外,大多数教师有成熟或不太成熟的教育认识、教育方法、教育习惯。

    近代以来,律师和医生是公认的专业性人才。很少听说医院院长或卫生局长强行推广一种模式看病。医生擅长什么手段、习惯用什么药是他自己的事,别人无权干涉。

    遗憾的是,教育界动不动就出现局长、校长强行推广某一模式的行为,不管你是特级教师还是普通教师,不管你是资深教师还是新教师,只要教育局推行一种全新的、统一的模式,你都得无条件执行。

    这种风气的蔓延,哪里还敢奢谈教师的个性和创造性。据说,河北某地在“三疑三探”教学模式之前,执行的是“三环五步”“绿色课堂”,如果不是这一届被“叫停”,说不定下一届又来一个“四环六步”或“红色课堂”。

    加入WTO以来,教育被定义为服务业,这让习惯了“经国之大业”“传道、授业、解惑”的老一代人很尴尬。作为服务业,就不能“为所欲为”,不能一厢情愿,你要设身处地地考虑服务对象的需要。

    虽然我们不能无原则地一味迎合家长、学生的要求,但他们有意见我们不能不听,他们有怨言我们不能不疏通。

    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,如果一个顾客到你的理发店来理发,人家要长发,你却剃了光头,人家要拉直,你却烫了卷发,你这不是自寻烦恼吗?

    不是改革不好,而是仅凭理想脱离实际的改革、走错了路径的改革、不顾服务对象的改革,不但不能带来好处,反而会带来混乱。模式改革带来的问题一再上演,大概逃不脱上面的套路。

    我们没有任何理由贬损改革者的理想、热情、魄力,但我们不得不提醒: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,系统的核心是人,改革千万不能“目中无人”。

    这“人”就是教师。为什么李希贵领导的十一学校、窦桂梅领导的清华附小改什么成功什么,不说那些从全国各地选拔来的优秀教师,也不说他们作为教育家的理论素养、实践经验,单说他们对教师的培训,也是基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愿景设计,特别注重教师自身的想法。

    叶澜说,把改革的权力交给教师。用什么办法教,是教师自己的事,选择权掌握在教师手里。

    如此说来,难道局长、校长就不作为吗?当然不是,不仅要作为,还要有大作为,不是在台前,而是在幕后,并且还不能急,得慢慢来。顶层设计重在制度,重在理念,而不是在细枝末节上做文章。

    (作者:曹化清,单位:甘肃省渭源县教师进修学校)